兆丰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陕汽兆丰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汽兆丰”)因经营需要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陕汽兆

丰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两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本次担保事项相关文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 年 10 月 9 日

  3、注册地点:陕西省铜川市新区南部工业园区樱园路 8 号

  4、法定代表人:付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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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注册资本:12,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电车销售;汽车零部

件零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7,200       60%

    陕西华航密封件有限责任公司          1,200       10%

   陕西东铭车辆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3,600       30%

           合计             12,000       100%

  8、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陕汽兆丰 60%股权。

  9、陕汽兆丰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18,268,066.07    216,632,577.91

     负债总额              34,466,328.72    101,365,875.64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34,466,328.72     101,365,875.6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净资产               83,801,737.35    115,266,702.27

       项  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     27,860,188.08

       利润总额             -198,262.65     -4,535,035.08

       净利润              -198,262.65     -4,535,035.08

  注:2020 年度相关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 1-3 月

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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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陕汽兆丰自成立以来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的规定,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

容如下:

  1、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保证人: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3、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

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

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项下债务

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的金额和期限以最

终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助于满足陕汽兆丰经营发展中的日常资金需求,能

够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有利于更快推进公司在商用车领域的战略布局,

有利于陕汽兆丰及公司的长远发展。陕汽兆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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