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制药: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于2021年5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独立董事唐国华、方小波、程汉涛在会上

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充分了解董事候选人的职业经历、专业素养和教育

背景等情况后,我们认为:

  1、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

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2、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3、我们同意提名徐胜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肖义

南先生、郭华平先生、冀延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唐国华、方小波、程汉涛

  (本页无正文,系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

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唐国华――

方小波――

程汉涛――

                             2021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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