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关于本次分拆上市股票交易自查期间相关机构或人员买卖股票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4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分拆上市股票交易自查期间相关机构或人

           员买卖股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循环”)至创业板上市

(以下简称“本次分拆”)。格林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已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至创

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告了《格林美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

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公告。

  如无特别说明,本自查报告中所涉及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预案中披露的释义

相同。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

解答》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本次分拆首次作出决议前六个月至预案披露期间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于近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简称“中登公司”)出具的查询结果。根据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登公

司出具的查询结果,公司对本次分拆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分拆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分拆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格林美就本次分拆首次作出决议前

六个月至预案披露前一日(即 2020 年 2 月 25 日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

二、核查范围

  本次分拆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格林美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格林循环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次分拆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具体经办人员;

  4、其他知悉本次分拆内幕信息的机构和自然人;

  5、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

三、被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一)实际控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内,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开华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累计买入股  累计卖出股  核查期末直接

        交易日期

                       份(股)   份(股)  持股情况(股)

 2020 年 3 月 13 日至 2020 年 3 月 23 日   1,400,000      -    8,905,380

  许开华先生系格林美董事长兼总经理,为格林美的实际控制人之一。2019

年 12 月 3 日,格林美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开华先生基于坚定地看好中国环保产业及新能源行业的美好

未来发展,坚定地看好格林美“城市矿山+新能源材料”的核心竞争力与发展前景

以及对公司股票未来价值的合理判断,高度认可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拟于未来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少于 3000 万元且不超过 5000 万元。截

至 2020 年 3 月 23 日,许开华先生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实施,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8,905,380 股,其中自查期间内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400,000 股。

  许开华先生已就上述增持格林美股票情况出具了《关于买卖格林美股票情况

的声明和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本人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及 2020 年 3 月 23 日增持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格林美”)股份,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400,000 股。

      本人上述增持格林美股票的行为,系本人基于坚定地看好中国环保产业及新

  能源行业的美好未来发展,坚定地看好格林美“城市矿山+新能源材料”的核心竞

  争力与发展前景以及对公司股票未来价值的合理判断,高度认可公司股票的投资

  价值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格林美已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披露《关

  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本人承诺上述声明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或上述买卖股票行为被有关部门认定

  有不当之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承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严格规范交易行为。”

      (二)其他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起实施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年 6 月 3 日,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自

  查范围内部分相关人员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

      除上述情况外,自查期间内,相关人员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

  下:

                                          核查期末

序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股份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期间                   直接持股

号                            股份(股) (股)

                                          情况(股)

         格林美总工程师  2021 年 3 月 15 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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