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自查期间相关机构或人员买卖股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自查期间

     相关机构或人员买卖股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上市公司”或“公司”)拟

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循环”)至创

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格林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已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告了《格

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

板上市的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公告。

  如无特别说明,本自查报告中所涉及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预案中披露的释义

相同。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

解答》的有关规定,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独立

财务顾问”)作为格林美本次分拆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格林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

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

一、本次分拆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分拆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格林美就本次分拆首次作出决议前

六个月至预案披露前一日(即 2020 年 2 月 25 日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

二、核查范围

  本次分拆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格林美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格林循环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次分拆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具体经办人员;

  4、其他知悉本次分拆内幕信息的机构和自然人;

  5、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

三、被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一)实际控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内,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开华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累计买入股  累计卖出股  核查期末直接

        交易日期

                       份(股)   份(股)  持股情况(股)

 2020 年 3 月 13 日至 2020 年 3 月 23 日   1,400,000      -    8,905,380

  许开华先生系格林美董事长兼总经理,为格林美的实际控制人之一。2019

年 12 月 3 日,格林美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开华先生基于坚定地看好中国环保产业及新能源行业的美好

未来发展,坚定地看好格林美“城市矿山+新能源材料”的核心竞争力与发展前

景以及对公司股票未来价值的合理判断,高度认可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拟于未

来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少于 3000 万元且不超过 5000 万元。

截至 2020 年 3 月 23 日,许开华先生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实施,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 8,905,380 股,其中自查期间内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400,000 股。

  许开华先生已就上述增持格林美股票情况出具了《关于买卖格林美股票情况

的声明和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本人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及 2020 年 3 月 23 日增持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格林美”)股份,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400,000 股。

  本人上述增持格林美股票的行为,系本人基于坚定地看好中国环保产业及新

能源行业的美好未来发展,坚定地看好格林美“城市矿山+新能源材料”的核心

竞争力与发展前景以及对公司股票未来价值的合理判断,高度认可公司股票的投

资价值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格林美已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披露《关

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本人承诺上述声明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或上述增持股票行为被有关部门认定

有不当之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承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严格规范交易行为。”

      (二)其他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起实施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年 6 月 3 日,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自

  查范围内部分相关人员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

      除上述情况外,自查期间内,相关人员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

  下:

                                           核查期末

序                         累计买入股份  累计卖出股份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期间                     直接持股

号                          (股)     (股)

                                           情况(股)

         格林美总工程  2021 年 3 月 15

1   郭晓丽   师张云河之配  日至 2021 年 3      3,400      3,400       -

            偶     月 26 日

         格林美副总经

                 2020 年 2 月 26

2   王莉    理吴光源之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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