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马遮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马遮阳”、“发行人”或“公

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

[2020]36 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7 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4 号)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深证上〔2020〕483 号)(以

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关于明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

者规则适用及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中证协发〔2020〕112 号)(以下简称“《通

知》”)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

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

(http://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

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方式、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中

止发行、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主要内容如下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山东玉马遮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

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

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12.18 元/股(不含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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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12.18 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 1,100

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12.18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

于 1,100 万股、且系统提交时间晚于 2021 年 5 月 7 日 14:59:28:125(不含)的配

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12.18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 1,100 万股、且

系统提交时间同为 2021 年 5 月 7 日 14:59:28:125 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

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4 个配售对象,直至剔除

的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申购总量的 10%。以上过程共剔除 848 个配售对

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918,16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

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9,177,420 万股的 10.0046%。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

及网上申购。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

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2.10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

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1 年 5 月 13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09:15-11:30,13:00-

15:00。

  3、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

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

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

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

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

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

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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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

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5、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6、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

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

机制请见本公告中“一、(六)回拨机制”。

  7、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

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

发行。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

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

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做无效

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

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

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8、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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