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马遮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马遮阳”、“发行人”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29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证监许可〔2021〕880 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

3,292.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

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山东玉马遮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

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

购价格高于 12.18 元/股(不含 12.18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

为 12.18 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 1,100 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

申购价格为 12.18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 1,100 万股、且系统提交时间晚于 2021

年 5 月 7 日 14:59:28:125(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12.18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 1,100 万股、且系统提交时间同为 2021 年 5 月 7 日

14:59:28:125 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

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4 个配售对象,直至剔除的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申购总

量的 10%。以上过程共剔除 848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918,16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9,177,420

万股的 10.0046%。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

                  1

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2.10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

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1 年 5 月 13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09:15-11:30,13:00-15:00。

    3、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

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

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

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

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

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4、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

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5、本次发行价格 12.10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2.3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11.0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16.4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14.7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2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12.10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其他制

造业(C41)”,截至 2021 年 5 月 7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其

他制造业(C41)”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6.05 倍。

   (2)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T-4日股票                      对应的静态   对应的静态

                2020年扣非前     2020年扣非后

 证券简称   收盘价(元/                     市盈率(倍)-  市盈率(倍)-

                 EPS(元/股)      EPS(元/股)

          股)                        扣非前     扣非后

  西大门     23.11      0.8108        0.7797    28.50     29.64

 先锋新材     3.43      0.0384        0.0008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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