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丰能源:九丰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能源”、“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

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 173 号],以下简称“《上市管理办法》”)等法规,中国证券业

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

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等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

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

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上发行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报价剔除规则、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

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

                    1

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

水平、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价格为 34.57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1 年 5 月 13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

13:00-15:00。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

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

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以

上交所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拟

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申报,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

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

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

结果公告》”),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

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

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5 月 17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2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

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

(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重要提示

  1、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82,969,866 股人民币普

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z2021�{

1437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九丰能源”,股票代码为“605090”,该代码同时用于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九丰申购”,申购代

码为“707090”。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

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

数量为 82,969,866 股,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8.73%,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42,969,866 股。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58,079,866 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

数量为 24,890,000 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

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申购平

台进行,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ipo.uap.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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