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环传动: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1-035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2021 年度,根据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

金需求情况,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融资,为确保

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为部分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70,000 万元额度的

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同时,部分全资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不超过 30,000 万

元额度的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的有

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2021 年 4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2021-03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重庆神箭汽

车传动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神箭”)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

租赁业务形成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3,120 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神箭汽车传动件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8301.13 万元

  法人代表:李水土

  成立时间:1999 年 7 月(2017 年 7 月 13 日改制)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牡丹路 1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开发、制造、销售各种轻型车传动件、微型车传动件、农用机械

车传动件、电动车传动件;工程车传动件,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及各种机械零部件;

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机械设备、钢材、有色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货物

进出口;普通货运(按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其 65%股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财务状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 66,158.36 万元,净资产为

20,807.84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36,499.94 万元,净利润为 838.96 万元。(2020 年

度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67,239.39 万元, 净资产为 21,740.88

万元,2021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13,976.37 万元,净利润为 903.76 万元。(2021 年第一季

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受益人: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承租人:重庆神箭汽车传动件有限责任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3,120 万元

  6、主合同:受益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编号为 2021PAZL0100814-ZL-01 的《售后回租赁合

同》及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协议等)。

  7、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受益人支付的所有应付款项和受益人为实现权

力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保

证人违约而给受益人造成的损失。

  8、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受益人

同意主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9、其他:保证人按主合同约定的租赁成本的 65%的比例就承租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

范围内的债务向受益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既:保证人因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连带保证责任而

向受益人支付款项(除违约金外)的限额为人民币 3,120 万元,但承租人按照主合同应承担

的违约金及保证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未包括在前述限额内,如承租人按照主合

同应向受益人支付违约金的,则保证人按照承租人应付违约金金额的 65%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如果保证人按照本合同应向受益人支付违约金的,则保证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予以支付。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是为确保下属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提高

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重庆神箭提供担保,因控股子公司

的其他股东持股比例相对较低,故未同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对本次提供担保的控股子

公司具有实质控制权,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

因此未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 119,231.76 万元(其中,控股

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为 20,0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 99,231.76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3.3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

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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