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1-041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为了

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根据相关

的规定,就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再次提示性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2021年4月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下午:14:30―16: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的股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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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

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表决

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1年5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南京市仙林大道徐庄软件园

紫气路 1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0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 2021 年度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 2020 年董事长年终奖励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1.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11.02 发行规模

     11.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1.04 债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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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5 债券利率

     11.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1.07 转股期限

     11.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1.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1.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11.11 赎回条款

     11.12 回售条款

     11.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11.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1.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1.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1.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1.18 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11.19 担保事项

     11.20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1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13、《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事宜的议案》

    15、《关于修订<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7、《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18、《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19、《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24 日、2021 年 4 月 22 日的《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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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

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

以外的股东。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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