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21-047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0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 1193 号来福士广场 T3 座 1203 大会议
室。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严俊旭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943,058,63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2.31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904,153,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0.16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38,905,13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58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39,458,63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18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53,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3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38,905,13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584%。
公司董事、董事候选人、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经理、其他高
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2,47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82%;反对
46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0%;弃权 120,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8%。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2,311,0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07%;反对
62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5%;弃权 120,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8%。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2,311,0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07%;反对
62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5%;弃权 120,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711,0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054%;反对 62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82%;弃权 120,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64%。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2,431,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35%;反对
62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831,9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118%;反对 62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2,47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82%;反对
46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0%;弃权 120,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875,9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233%;反对 46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03%;弃权 120,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64%。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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