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泉物联:鸿泉物联: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 5 月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8

议案四:《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9

议案五:《关于审议公司<2021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10

议案六:《关于审议<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1

议案七:《关于审议<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2

议案八:《关于审议<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九:《关于审议<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14

议案十:《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5

议案十一:《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6

议案十二:《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7

议案十三:《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9

附件一: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2

附件二: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2

附件三:2020 年度财务决算 …………………………………… 36

附件四:2021 年度财务预算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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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

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

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

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

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

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时需说明股

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股东发言、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

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

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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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的议案

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九、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

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

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

入会场。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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