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日新材: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久

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日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负责久日新材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0 年度持续督导

年度跟踪报告。

  2020 年度,招商证券对久日新材的持续督导情况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招商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招商证券已与久日新材签订了保荐协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

                         的权利义务。

券交易所备案。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招商证券通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式,对久日新材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2020 年度,久日新材不存在须按照有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

                         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

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

                         违规事项。

上公告。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

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  2020 年度,久日新材及相关当事人未

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  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情况。

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等。

6、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招商证券督导久日新材及其董事、监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  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

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  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项承诺。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招商证券督促公司依照最新要求健全完

                    1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  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

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制度。

等。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招商证券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

                        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该等内控制度

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

                        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

                        可以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9、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保荐机构督促久日新材严格执行信息披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

                        文件。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

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保荐机构对久日新材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

                        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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