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 公告编号:2021-024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5
月 7 日 10:00 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十九次临
时会议,会议通知以电话或文本方式于 2021 年 5 月 3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
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轩先生主持,会
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为江苏宏芯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宿迁分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
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江苏宏芯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宏芯”)因业务发展和补充日
常营运资金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宿迁分行申请 2,29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
金贷款,借新还旧,期限一年,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该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此次担保是公司对江苏宏芯实现剥离后的过渡与发展提供帮助和支持,
江苏宏芯的控股股东易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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