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已于

2021年5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及签署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本次业绩承诺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

及履行》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认为:本次调整是基于标的公司目前面临的经营环境发生了转让双方不

可预见的重大变化而进行的,调整后的业绩承诺及补偿、股权收购方案符合双方

利益,有利于保障中石库洛杰未来持续稳定经营,有利于上市公司及股东的长远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该事项无异议,并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需如      BAI JIE(白杰)     程文龙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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