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1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1 年 5 月 6 日(星期四)在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通过邮件、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
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蒋生华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2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897 号”
文《关于核准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
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2,500 万股。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2,500 万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增加至
人民币 10,000 万元。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2)。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上市后执行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议案》
公司已经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现拟对公开发行后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2)。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高书忆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高书忆出生于 1997
年,于 2019 年 5 月入职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工作,已于 2020 年 12 月取得上海证
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截至目前,高书忆未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的股份。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
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
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拟制定《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保
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
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规范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行为,防止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擅自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中国证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现拟制定《浙
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
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证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计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制定《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
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
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信息
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
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制定《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
度>》
为规范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与效果,健全内部控制,
促进公司提升管理水平,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制定《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
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
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的有关
要求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华生科技
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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