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银行”、“发行人”或“公司”)根
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73 号])、《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
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
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
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
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
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弃购
股份处理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T 日),其
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投资
者在 2021 年 5 月 17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符合相关投资者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须按照
相关要求在 2021 年 5 月 10 日(T-5 日)12:00 前注册并提交核查材料,注册及
提交核查材料时请登录中信建投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网址:
https://ipo.cs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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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
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
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
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申购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
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
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
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
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当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
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后续发
行时间安排将会顺延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5、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
金规模。
6、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
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
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5 月 19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7、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
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本公告“十一、中止发行
情况”。
8、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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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9、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为 5.36 元(按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
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除以当时的总股本
计算)。
10、2020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 793,641 万元,相较于发行人 2019 年度营业
收入 740,719 万元,营业收入增长 52,922 万元,同比增长 7.14%;发行人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51,880 万元,相较于发行人 2019 年度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33,77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
18,105 万元,同比增长 7.74%;发行人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9,143 万元,较发行人 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0,00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增长 29,137 万元,同比增长 13.24%。
2021 年 1-3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 223,220 万元,相较于发行人 2020 年 1-3 月
的营业收入 195,193 万元,营业收入增长 28,027 万元,同比增长 14.36%;发行
人 2021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75,294 万元,相较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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