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将于2021年5月7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2021年4月16日,公司收到董事长姜滨先生《关于提议增加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出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 <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5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审议 <歌

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临时

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

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已于2021年4月17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本

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1年 5月 7日 上 午

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7日上午9:15―

2021年5月7日下午3: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4 月 2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路268号歌尔股份有限

公司电声园一期综合楼A-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开展2021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1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5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14、《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5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6、《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7、《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3月26日、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 九次会议 审议通 过。具体 内容详见 信息披 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

独立董事夏善红女士、王田苗先生、王琨女士将在议案审议完成后作《独立董事2020年度

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12、议案16-18均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中,议案13表决通过是议案14、议案15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议案16表决通

过是议案17、议案18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公司独立董事王琨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

投 票 权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 刊 载 于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歌

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对未被征集投

票权的提案可以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

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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