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锋锂业:关于“赣锋转2”赎回实施的第十一次公告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 2021-084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赣锋转 2”赎回实施的第十一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赣锋转2”赎回登记日:2021年5月11日

  2、“赣锋转2”赎回日:2021年5月12日

  3、“赣锋转2”赎回价格:100.23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

年利率为0.3%,且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4、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1年5月17日

  5、“赣锋转2”投资者赎回资金到账日:2021年5月19日

  6、“赣锋转2”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1年5月12日

  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

关规定,“赣锋转2”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

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赣锋转2”停止交易时

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

公告。

  8、根据安排,截至2021年5月11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赣锋转2”,

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赣锋转2”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摘牌。持有人持有的“赣锋转2”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

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

情形。

  9、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1年5月11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

股的“赣锋转2”,将按照100.23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

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投资。

  一、赎回情况概述

  (一)触发赎回情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98号”文核准,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6日公

开发行了2,108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

210,8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810

号”文同意,公司210,800万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8日起

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赣锋转2”,债券代码“128126”。

根据有关规定和《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本次发

行的“赣锋转2”自2021年2月1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

格为61.15元/股。

  2020年10月13日,公司因新增发行40,037,000股H股,“赣锋转2”

转股价格调整为60.27元/股。

  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赣锋锂业”;股票代码:002460)自

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3月31日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赣锋转2”当期转股价格60.27元/股的130%

(即78.36元/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的条

件)。

  2021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赣锋转2”的议案》,同意行使“赣锋转2”

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赣锋转2”。

  (二)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赣锋转2”

赎回价格为100.23元/张,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100元/张;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0.3%;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0年8月6日)起至本计

息年度赎回日(2021年5月12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279天(算头不

算尾)。

  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3%×279/365=0.23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3=100.23元/张

  (二)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赣锋转2”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

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

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100.18元;对于持有

“赣锋转2”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

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23

元;对于持有“赣锋转2”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

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23元。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三)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5月11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赣锋转2”

持有人。

  (四)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刊登三次赎回实施公告,通告“赣锋转2”

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2021年5月12日起,“赣锋转2”停止交易。

  3、2021年5月12日起为“赣锋转2”赎回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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