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隆科技:保隆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实施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陈洪凌、张祖秋分别认购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1,809,954 股、1,809,954 股,持股数量分别由 36,802,672 股

增加至 38,612,626 股,由 18,963,676 股增加至 20,773,630 股。但由于公司总

股本由 165,133,017 股增加至 206,671,478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陈洪凌、张祖秋及宋瑾(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致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洪凌、张祖秋

虽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但持股比例仍被动稀释。根据《证券法》等有关规

定,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陈洪凌

  姓名:陈洪凌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30311972********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张祖秋

  姓名:张祖秋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201111973********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宋瑾

  姓名:宋瑾

  性别:女

  国籍:加拿大

  护照号:HC543***

  住所:加拿大****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6 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 49,539,905 股新股。公司目前已完成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工作,新增

41,538,461 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165,133,017 股增加至

206,671,478 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陈洪凌、张祖秋分别认购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 1,809,954 股、1,809,954 股,持股数量分别由 36,802,672 股增

加至 38,612,626 股、由 18,963,676 股增加至 20,773,630 股。但由于公司总股

本增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分别由 22.29%被动稀释为 18.68%、

由 11.48%被动稀释为 10.05%。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

                   2

58,566,34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5.4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

人合计持有公司 62,186,25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9%。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所占比例  股份数量   所占比例

              (股)      (%)    (股)    (%)

      陈洪凌    36,802,672     22.29%  38,612,626   18.68%

      张祖秋    18,963,676     11.48%  20,773,630   10.05%

       宋瑾     2,800,000     1.70%   2,800,000   1.35%

       合计    58,566,348     35.47%  62,186,256   30.09%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陈洪凌、张祖秋、

宋瑾,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洪凌、张

祖秋、宋瑾履行了权益变动的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7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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