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焰控股: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独立董事意见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西蓝

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属于日常经营

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性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

司业务发展,降低经营成本,是合理的、必要的。定价依据

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

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董事会在表决此项关联

交易提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

   余春宏     丁宝山      石  悦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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