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以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粉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
资金以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
251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0.62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318,6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4,664,220.14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3,935,779.86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315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1
后的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
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
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
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投资总额 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万元) 募集资金(万元)
1 有研粉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10,753.65 10,753.65 粉末研究院
2 新建粉体材料基地建设项目 10,000.00 10,000.00 有研重冶
3 泰国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9,706.92 9,706.92 有研泰国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有研粉末
合计 40,460.57 40,460.57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8,393.58 万元低于《有研粉末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40,460.57 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
调整分配如下: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
投资总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集资金金额(万 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元) (万元)
1 有研粉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10,753.65 10,753.65 10,753.65
2 新建粉体材料基地建设项目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3 泰国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9,706.92 9,706.92 7,639.93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
合计 40,460.57 40,460.57 28,393.58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情况
(一)截止 2021 年 4 月 1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
的实际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 23,767,639.30 元,因此,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截
至 2021 年 4 月 18 日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3,767,639.30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募集资金拟投入 自筹资金预先投 拟置换预先投入自
序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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