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将审议的《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提交我们审核,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该
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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