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力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建投”)作为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铂力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对铂力特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70号”文《关于同意西安

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西安铂力特增

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

行价格为33.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598,669,200.61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7月16日到位,经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9XAA30335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 司 2020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成本,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

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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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拟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

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

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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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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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彦斌          李旭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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