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力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此次会议,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谨就本次会议审议

的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

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控

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

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

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

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一致同意将

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

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现阶段经营及长远持

续发展因素,体现了公司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我们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阅,我们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反映了 2020 年度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 不

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成本,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

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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