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 购 注 销 2019 年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及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
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字[2021]第 540 号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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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 738 号浙商大厦 10 层(43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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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
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字 [2021]第 540 号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武汉明德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生物”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任明德生物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或“计划”)相关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有关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2、本所律师承诺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文件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公司向本所律师作出承诺,保证已全面地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或者
口头证言,并且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所有文件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所有文件上的
签名、印章均为真实,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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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所披露,并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4、本所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授予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公司本
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非
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进行引述
时,本所律师已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但该等引述不应视为对该等数据、结论
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
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
他有关单位、个人出具的说明或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实施本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目的而使用,未
经本所律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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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一、 本次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回购数量的批准和授权
1、2019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
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和《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和《关
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5、2020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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