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传媒:皖新传媒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1]230Z005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1]230Z0057 号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新传媒”)2020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皖新

传媒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皖新传媒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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