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1)第 205266 号
目录
审计报告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9-110
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1 )第 205266 号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堡龙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
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柏堡龙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柏堡龙公司 2020 年经营范围新增“生产、销售:医疗器械、医用服饰、
口罩、帽子、鞋套医用防护产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柏堡龙公司账面
医护产品存货原值 291,795,420.35 元,柏堡龙公司对此计提了 265,641,647.45 元的
存货跌价准备。
经我们核查,以上存货均自柏堡龙公司原供应商处采购,涉及货款均已支
付完毕,具体采购明细见下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时间 采购种类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普宁市龙源泰纺织品有限公司 2020.4 防护服 579,022.00 30,354,241.60
普宁市隆腾发纺织品有限公司 2020.4 口罩 13,732,789.00 58,345,538.50
普宁市池尾四青制衣厂 2020.4 口罩 70,397,845.00 172,474,720.25
普宁市宝盈利纺织品有限公司 2020.4 口罩 12,449,000.00 30,620,920.00
合 计 97,158,656.00 291,795,420.35
公司防疫物资的采购链条不完整,该笔采购内控程序缺失,没有取得合规
购货发票。我们无法确定相应存货入账价值的真实性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和准确性。
2、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存在性和完整性存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 38,615 万元,占公司总
资产的比例 12.50%,其他非流动资产全部为公司两个募投项目的预付工程款,
我们已对预付工程款执行函证程序,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我们尚未取得回函,
目前两个募投项目均停滞,我们无法判断 38,615 万元预付工程款的存在性和完
整性。
3、违规担保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所述,公司未经董事会审批,违反规
定程序将 4.7 亿元银行理财产品为他方借款提供质押担保。由于被担保方偿贷能
力不足,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海口联合农商银行已强行划扣公司银行理财
产品 8000 万元。实控人陈伟雄、陈娜娜承诺以自有资产对 4.7 亿元进行弥补,
具体承诺方式为:
(1)将其名下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3.00 亿元的土地使用权变更权属登记至公
司名下,以抵偿可能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2)上述土地使用权目前已为公司办理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尚无法立
即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将在解除质押后的 30 日内将该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公司名
下。
(3)未来 3 年将剩余 1.7 亿元募集资金以现金或者等值资产的方式偿还给
公司,第一年偿还现金或者等额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 万元,第二年偿还
现金或者等额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第三年偿还现金或者等额资产
将剩余 1 亿元偿还完毕。
我们无法合理判断实控人陈伟雄、陈娜娜履行补偿义务的承诺能否全部兑
现。
4、柏堡龙公司实控人陈伟雄、陈娜娜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
《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总调查字 200519 号、稽总调查字 200518 号)。因其
涉嫌操纵公司股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柏堡龙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
总调查字 21042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
立案调查。
由于以上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柏堡龙公司财
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柏堡龙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
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
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柏堡龙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柏堡龙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
表任何形 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
考虑其他 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
致或者似乎存在重 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
报告该事实。如上述“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我们无法就以上事项
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与此相关的其他信息是否存
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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