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邢益强先生和
谢岷先生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
规定。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有关议案时进行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
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调整和规范,
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关于计提 2020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更加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
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于 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出具了否定意见。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认为:我们同意《董
事会关于 2020 年度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
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尽快消除内部控制否定意见中
涉及的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邢益强、谢岷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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