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浪奇: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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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对广州市浪奇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浪奇”或“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了中审众环出具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

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册会计师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浪奇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

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

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广州浪奇公司2020年

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广州浪奇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556,526.14万元,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9,911.28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612,661.41万元,

速动资产177,903.47万元,速动比率0.29;严重资不抵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58,531.88万元;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2所述,截至审计报告日存在众多诉讼事项;银

行存款28,480.92万元、应收土地收储款28,048.87万元和所有股权投资被司法冻结。广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16日作出《决定书》[(2021)粤01破申140号],决定对广

州浪奇公司启动预重整。

   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广州浪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

大不确定性,广州浪奇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

疑虑的主要情况或事项,以及管理层拟通过实施重整程序并执行重整计划,但未能充分

披露重整程序进展及具体重整计划,以及若重整计划无法顺利推行带来的后果。

  2、应收账款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5所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州浪奇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399,361.41万元(其中贸易业务形成余额363,212.57万元,占比90.95%),已计提坏账准

备361,257.33万元(其中贸易业务形成余额352,224.34万元,占比97.50%)。由于监察机

关对广州浪奇贸易业务舞弊事项的立案调查和资产追收工作尚未完成,我们无法判断上

述贸易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3、其他应收款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8所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州浪奇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

为231,793.67万元(其中贸易业务预付账款转入的金额191,381.19万元,占比82.57%),

已计提坏账准备192,334.28万元(其中贸易业务预付账款转入的金额191,381.19万元,占

比99.50%)。由于监察机关对广州浪奇贸易业务舞弊事项的立案调查和资产追收工作尚

未完成,我们无法判断上述贸易业务形成的预付账款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存货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9所述,广州浪奇公司存货余额为161,522.22万元(其中贸易业

务形成余额124,744.64万元,占比77.23%),已计存货跌价准备128,805.35万元(其中贸

易业务形成余额124,122.27万元,占比96.36%)。由于监察机关对广州浪奇贸易业务舞

弊事项的立案调查和资产追收工作尚未完成,我们无法判断上述贸易业务形成的存货及

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5、或有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2所述,截至审计报告日,广州浪奇公司存在众多诉讼事项,

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或有事项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金额进行合理估计。

  6、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1年1月8日,广州浪奇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粤调

查字21002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审计报告

出具日,广州浪奇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我们

无法预计立案调查的结果以及其对广州浪奇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7、前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

  2020年10月16日,广州浪奇原董事长傅勇国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广州市监察委员会

立案调查。2021年1月18日,广州浪奇公司原总经理陈建斌和原董事会秘书王志刚因涉

嫌职务违法,被广州市南沙区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2021年2月1日,广州浪奇披露《关

于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原公司员工邓煜、黄健彬等人涉嫌挪用资金被广州市公安

局南沙区分局立案侦查。

   截至本审计报告出具日,广州浪奇公司尚未收到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就上述立案调

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我们无法判断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的调查和侦

查工作对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董事会对中审众环对公司出具的保留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表示理解,揭示了公

司所面临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尊重其独立判断。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

管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以保证公司

持续健康的发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拟采取消除该事项及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充分认识到上述事项将对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拟采取以下措施确保2021年度消除保留表示意见审计意见涉及事

项及影响,切实做好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工作。

   1、直面风险,积极应对

  受大宗贸易业务风险影响,公司涉及诸多诉讼(仲裁)事项、债务逾期及部分银行

账户、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公司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公司现任董事会、

管理层直面风险、积极应对,以法律手段处理好一系列由于大宗贸易业务带来债权债务

问题,切实处理好大宗贸易业务带来的后续债权债务纠纷,加快采取依法追偿、依法维

护权益等系列行动。

  2、聚焦主业谋发展,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一是强化南沙浪奇发展,进一步理顺日化板块南沙浪奇、韶关浪奇、辽宁浪奇、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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