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邦国际: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延期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腾邦国际

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国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规定,对腾邦国际延期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8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继续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 23,0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暂时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114)。

  二、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的相关说明

  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已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经营,由

于公司资金周转紧张,存在部分债务逾期,导致公司 4 个募集资金账户被司法冻

结,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暂时无法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不超

过 2.3 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户。

  三、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腾邦国际

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88 号)。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62,014,763 股,于 2017 年 8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发行价格为 12.87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 798,129,999.81 元,扣除发行费用

18,099,850.7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80,030,149.05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对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48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 25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55,302.77 万元,其

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20,479.37 万元;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起至 2021 年 4 月 25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

集资金人民币 34,823.40 万元;2018 年 12 月 25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人民币 23,0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4 月 25 日,募集资

金银行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24.7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

续费、银行冻结划扣等的净额)。

   四、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其合理

性、必要性

   (一)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

决定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2.30 亿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

   由于公司资金周转紧张,存在部分债务逾期,导致公司 4 个募集资金账户被

司法冻结,因此公司暂时无法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不超过 2.3 亿元人

民币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户。

   (三)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业务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延期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查阅公司本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和决议、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等文件,本保荐机构认为:

腾邦国际本次延期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

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腾邦国际延期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无异议,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公司归还募集资金的进展及相关风险。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延期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曾劲松        史松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

查看公告全文…

原创文章,作者:第一财经,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2688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