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基金:关于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1年4月

21日发布了《关于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

的公告》,为了保护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关于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

市规则》和《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如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份额基金代码:160136,场内简称:改革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出现基金资产净值连续30个工作日低于1亿元的情形,本基金基金合同

应当终止,不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截至2021年4月16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

连续30个工作日低于1亿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合同终止条款。本基金管理

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4月17日发布

《关于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

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已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1]411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

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场内简称:改革基金

  交易代码:160136

  运作方式:LOF

  终止上市日:2021年4月26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21年4月23日,即在2021年4月23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

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合同依据合同约定的情形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

相关事宜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4月17日发布的《关于南方中证国有企业

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自2021年4月20日进入清算程序起,本基金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

费、销售服务费,并不再恢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本基金已自2021年4月19

日起停牌。

  三、相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客服电话:400-889-8899

  (二)基金托管人联系方式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证券”)

  住所及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

  客服电话:95553

  (三)基金代销机构

  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特别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

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

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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