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宏图: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利用专业知识,

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现

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马永义、独立董事李艳芳、董事王

宇翔 3 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马永义先生担任。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个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

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主任委员马永义先生为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

国注册会计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第一届及第二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

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审计委员

会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履行监督公司外部审计的职责。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各位委员均亲自出席会

议。召开会议前,委员详细审阅了会议资料,主动了解并获取相关信息;会议上,

委员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运用委员的专业知识作出判断,并提出

合理意见与建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就重

点工作与其充分沟通,及时推进了致同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认为致同遵循《中国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原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能力,审计期间勤勉尽责,

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二)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监管要求及年报工作规程,切实履行了对

公司财务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 年第一

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文及正文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三)聘请公司审计机构的建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请公司审计机构发表意见认为:致同具有

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并确保审计报告的质量,同意将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运

用自身会计及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内部控制工作,

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加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公司完善治

理结构,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

  特此总结。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马永义、李艳芳、王宇翔

                        2021 年 4 月 23 日

(此页无正文,为《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马永义:          李艳芳:

  王宇翔: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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