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臣医疗:天臣医疗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和《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 12.50 元/股向符

合条件的 70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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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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