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 1 月 19 日上午 10:00,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11
人,公司 3 名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
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
长远发展,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估值合理性的判断,公司拟
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1 票,董事胡
春晖作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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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之规定,特制定《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1 票,董事胡
春晖作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为合法、有效地完成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办理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
组织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事宜;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员工
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 额变动、办理持有
人份额的继承事宜和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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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作出解释;
(7)若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
修改和完善;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
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
外。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1 票,董事胡
春晖作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1 月 28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与本公告同 日在《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
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5 元/
股(含)(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及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期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发生为准。本次回购股份
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
施上述用途,未实施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九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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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与本公告同 日在《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3 票,回避票 0 票。
董事李文君对该议案投了弃权票,主要理由为:鉴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未
明确具体激励方案,无法判断是否影响公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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