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天伟业: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

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主要工作

  (一)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1、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 2020 年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对董事会执

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诚信义务进行了监督。

  2、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管

理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发现违规操作行为。

  3、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3 次会议:

  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通过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出席会议监事 3 名。经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监事 2019 年度薪

酬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和《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通过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出席会议监事 3 名。经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通过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出席会议监事 3 名。经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权益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

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

真监督检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

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持续完善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

行国家法律、法规、《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

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

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

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工作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1]007738 号审计报告,其审计意

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检查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无重大的资产收购和出售行为。

  (四)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公司 2020 年度未发生关联交易。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

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在募集资金使用上不存在不规范情形。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登记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

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

况。

    (九)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

相关法律规定,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十)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相应报告期

内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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