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庭国际: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意见

 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一、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

                            1-2

  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二、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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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扣除情况表

          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亚会核字(2021)第 01610043 号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深圳皇庭国际”)2020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亚会审字(2021)

第 01610132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深圳皇庭国际编制了后附的深圳皇庭国际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

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及

完整性是深圳皇庭国际的责任。

  我们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深圳皇庭国际 2020 年度财务报表

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

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深圳皇庭国际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

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深圳皇庭国际为 2020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

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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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2021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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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备注

营业收入              685,729,753.47   997,301,698.7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其中:房地产销售           8,661,384.76    8,946,769.52  与主营业务无关

      百货销售           114,649.50    22,257,117.81  与主营业务无关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8,776,034.26   31,203,887.33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676,953,719.21   966,097,811.44

 其中:商业运营业务         372,729,986.29   393,253,642.92

      物业管理业务        273,451,581.63  267,888,802.39

      金融业务                -  256,576,175.44

      融资租赁业务及其他     30,772,151.29   48,379,190.69

        合计         676,953,719.21   966,097,811.44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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