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安鹤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积极参与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材料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审核,对需表决
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020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董事会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董事姓名
召开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安鹤男 7 7 7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董事姓名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安鹤男 5 3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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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
断,本人针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第五届董事会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0/2/14 同意
第五次会议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019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及《2019 年度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5、《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统计及 2020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6、《关于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此外,对事项 5、6、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14 发表了同意的事
2020/4/23 8、《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前认可意见,并同
9、《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意提交第五届董事
案》;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1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11、《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一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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