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德斯: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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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1-021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工程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 19,823 万元(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自缴纳履约保证金(以

    现金电汇或四大国有银行承兑形式)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限: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约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风险提示:

    1、履约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履行期较长、金额较大,存在因外部

    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

    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情况。

    2、违约风险:本合同执行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

    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

    3、业绩影响:因本项目跨年分期实施,对 2021 年当期业绩影响具有不确

    定性,公司将会分期对项目收入进行确认。

  一、审议程序情况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招标人内蒙古

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设计方中煤科工集团杭州研究院有限公司签

订“马泰壕煤矿矿井水深度处理及综合利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合同,合同

金额为人民币 19,823 万元(含税)。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

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

规定及《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主要条款

  1.项目名称:马泰壕煤矿矿井水深度处理及综合利用工程(EPC)。

  2.招标人: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3.中标金额:中标金额为 19,823 万元(含税)。

  4.中标工期:合同签订后 325 天完成 168h 测试。

  5.合同签订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扎萨克镇马泰壕煤矿。

  6.项目概况:本工程预处理系统按照原水进水 1000m/h 设计、供货和施工;

一级膜浓缩和配套预处理系统、二级膜浓缩工艺设备配套预处理系统、二级超滤、

离子交换、膜浓缩及分盐工艺配套预处理系统、工艺设备部分配套预处理系统、土

建和公用工程部分配套预处理系统、蒸发结晶系统配套预处理系统、蒸发结晶系统

的土建和公用工程配套预处理系统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

试及技术服务。

  7.争议解决: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

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三、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招标人情况

  1. 企业名称:中煤科工集团杭州研究院有限公司

  2. 企业性质:国有控股

  3. 法定代表人:周如禄

  5. 成立日期:2000 年 6 月 1 日

  6.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拱秀路 288 号

  7. 主要股东: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8.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加工、销售;矿业投资;矿山设备销售;投资咨询、

矿业信息咨询服务;铁路运输延伸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服务、物流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二)设计方情况

  1. 企业名称: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2. 企业性质:国有控股

  3. 法定代表人:赵魁

  5. 成立日期:2008 年 8 月 1 日

  6.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哈日木呼尔村

  7. 主要股东: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各类工程建设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

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

询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

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态恢复

及生态保护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

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

销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电气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软件开发;

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签订合同金额为 19,823 万元(含税),约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营

业总收入的 24.85%,因为上述项目跨年分期实施,对 2021 年当期业绩影响有不确

定性;如本项目顺利实施,在项目执行期间将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产生积

极的影响。

  2.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签订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

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目前已与交易对方签订相关正式合同,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履行期较

长、金额较大,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

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情况。本合同执行中存在因公

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因本项目

跨年分期实施,对 2021 年当期业绩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会分期对项目收入

进行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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