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药业:关于2022年度与黄冈永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与黄冈永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22年1月

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与黄冈永安日用化

工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黄冈永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黄冈日化” 或“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公司采购产品,并签署了2022

年度采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买卖合同》。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永安”)

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公司采购羟乙基磺酸钠相关产品,并签署了2021年度采购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买卖合同》。鉴于黄冈永安于2021年年底将部分业

务转让给黄冈日化后,羟乙基磺酸钠成为黄冈日化所需的重要生产原料。为了持

续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实现互利共盈,董事会决定终止公司与黄冈永安签署的不

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买卖合同》,改为与黄冈日化合作并签署2022年度采购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买卖合同》,向黄冈日化销售羟乙基磺酸钠相关

产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就《关于2022年度与黄冈永安日用化工有限公

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陈勇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

以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

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2022年度与黄冈日化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且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连续十二个月

内累计计算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黄冈永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团风县城南工业园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勇

  注册资本:壹佰贰拾万圆整

  成立日期:2004年02月20日

  营业期限:2004年02月20日至2024年02月0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21757028267B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日用化工原料和产品及来料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

及技术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黄冈日化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6,525,938.47     140,036,122.23

   净资产          22,312,135.10     107,842,162.19

              2021 年 1-9 月     2021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40,851,716.22      65,946,878.42

   净利润           8,143,094.38     12,454,970.31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勇先生系黄冈日化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目前,黄冈日化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5、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黄冈日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采购内容:黄冈日化向公司采购羟乙基磺酸钠、羟乙基磺酸钠水溶液产

品,具体用量以甲方需求量为准。

  2、采购金额:年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

  3、定价原则: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所报货物的价

格要随市场行情。单价由原辅料价格、加工费及合理利润构成,如有变动,调价

函以双方盖章确认为准。如合同一方当事人欲调整价格的,也需双方协商并盖章

确认。

  4、数量确定方式:货物交付数量以乙方出厂过磅单数量为准。

  5、货款结算方式:甲方以银行电汇付款,乙方根据出厂过磅数量开具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按发票总额一周内付清货款。

  6、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经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建成的年产3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运用了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工

艺,不仅具备先进的牛磺酸生产工艺,还具有较强的羟乙基磺酸钠生产能力。羟

乙基磺酸钠是生产牛磺酸的中间体,项目生产运行后,不仅可满足自身生产需要,

还有富余部分可对外出售。为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公司与黄冈日化进行合作,

向黄冈日化销售羟乙基磺酸钠相关产品。

  公司与关联方黄冈日化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是在公

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依据市场价格并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

     人产生依赖。

       五、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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