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科希德:赛科希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1-013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等相关规定,北

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希德”或“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简称“新租赁准则”),实施如下: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

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了新租赁准则,要求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本次会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

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

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

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

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

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

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

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3、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

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公司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

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即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只调整 2021 年年

初数,租赁负债等于剩余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使用权资产等于租赁负债金额并进

行必要调整,无需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上述新准则会增加公司的总

资产和总负债,但预计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 专项意见

  1、董事会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会计

准则。

  3、监事会意见

  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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