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智尚: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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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银河证券”)作为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智尚”、“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南山智尚《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

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相关资料审阅、查阅公司公告等方式对南山智尚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审阅了“三会”会议记录、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内部审计报告、公司相关信息披

露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

进行了核查。

  二、南山智尚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结论

  根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根据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

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0 年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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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

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南山智尚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现行

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

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会出

具的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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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 锋           徐 扬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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