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虹科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虹科技”或“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

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客观、

负责地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自觉促进和维护董事会规范有效运作。现将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3 名独立董事,分别为郭利刚、胡小明、

陈彬。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郭利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7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

授级高级工程师。其主要经历如下:1977 年至 2002 年,于浙江人民广播电台任

工程师;2002 年至 2017 年,于浙江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任高级工程师;2009 年

至今,于浙江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1 年至今,于浙江中

广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有限公司任董事;2017 年至今,退休;2018 年至今,于

公司任独立董事。

   胡小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一

级律师。其主要经历如下:1989 年至 2000 年,于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任律师;

2001 年至今,于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任合伙人;2018 年至今,于公司任独

立董事,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国浩律

师(杭州)事务所任合伙人、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

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其主要经历如下:2000 年至 2012 年,于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从事审计及咨询业务,任高级经理;2013 年至今,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

司任常务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18 年至今,于公司任独立董事;2019 年至今,

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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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

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

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0 年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共参加了 8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

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

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促

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年度出

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

              现场或通讯

  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出席股东大

              方式亲自出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数    会次数

               席次数

  郭利刚      8     8        0     0      2

  胡小明      8     8        0     0      2

  陈彬       8     8        0     0      2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没有

缺席和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我们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

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形,对 2020 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对于股东大

会,我们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此外,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0 次会议,其中 2 次战略委员会

会议,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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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 年 1 月 21 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3 月 19 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

事薪酬方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对公司 2019 年度的对外担保

情况做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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