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新材:赛特新材: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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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司告编号:2021-015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大道 1300 号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大厦 14 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7 日

            至 2021 年 5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6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7                                  √

      向发行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议案 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

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

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398     赛特新材        2021/4/2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

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

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

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

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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