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天风-度小满消费分期贷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关于为“天风-度小满消费分期贷 1 期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 2021

年 1 月 18 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天风-度小满消费分期贷 1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度消 1 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 A 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

与“度消 1 期”的转让业务。

  二、 “度消 1 期”设立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15 日。优先级资产

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20 度消 A”,证券代码为“137496”,到期日

为 2021 年 6 月 24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

分利息。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20 度消 B”,证券

代码为“137497”,到期日为 2021 年 7 月 23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

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证券简称“20 度消 C”,证券代码

为“137498”,到期日为 2021 年 8 月 23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

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证券简称“20 度消 D”,证券代码为

“137499”,到期日为 2021 年 11 月 23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

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

  三、 “20 度消 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20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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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B”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20 度消 C”的单笔成交

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20 度消 D”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

   四、 对首次参加“度消 1 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

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

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度消 1 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

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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