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华泰资管-天信至合第6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关于为“华泰资管-天信至合第 6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

         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 2021

年 1 月 12 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华泰资管-天信至合第 6 期资

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天信至合 6 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 A 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

与“天信至合 6 期”的转让业务。

  二、 “天信至合 6 期”设立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11 日。优先级

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至合 6A1”,证券代码为“137464”,到

期日为 2021 年 10 月 19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

对应部分利息;证券简称“至合 6A2”,证券代码为“137465”,到期日

为 2022 年 3 月 10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

分利息。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至合 6B”,证券代

码为“137466”,到期日为 2022 年 3 月 10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

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

“至合 6 次”,证券代码为“137467”,到期日为 2022 年 6 月 13 日,还

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

  三、 “至合 6A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至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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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A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至合 6B”的单笔成交申

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至合 6 次”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

   四、 对首次参加“天信至合 6 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

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

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天信至合 6 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

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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