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1-034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6 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发出通知,
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5 名,公司监事会主席郏静洪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发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债
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
进行逐项核查和谨慎论证,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与要求,
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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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债券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
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就公司拟发行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
确认如下方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次可转债”)。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 万元(含 500,000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债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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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次发行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
状况等情况,本次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债券利率
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的计算
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1×i
I:指年利息额;
B1: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
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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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
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
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
度的利息。
④ 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负
担。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
转债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①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三十个交易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
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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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三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② 转股价格的调整和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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