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1亿元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资产净值

   连续低于 1 亿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3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

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1 亿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12 月 1 日,截止 2021 年 4 月 14 日,本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 28 个工作日低于 1 亿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及代码:改革基金:160136;改革基金 C:01072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12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的存续” 中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3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1 亿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12 月 1 日,截止 2021 年 4 月 14 日,本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 28 个工作日低于 1 亿元。

    若截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日终,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30 个工作日低于 1

亿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管理人

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本基金将以 2021 年 4 月

19 日为最后运作日,自 2021 年 4 月 20 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三、其他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

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2、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若基金进入清

算程序,投资者盲目投资于存在溢价的基金份额,可能遭受损失。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 (www.nffund.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 《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

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5 日

查看公告全文…

原创文章,作者:第一财经,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2590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