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信息: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

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

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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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母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1.11%,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80.7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

与沟通和内部监督;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

管理、成本费用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及报告管理、筹资管理、

对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的管理和对关联交易的管理。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的基本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等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

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

   关于公司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权利;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完全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和规定;对于公司关联

交易及其它重大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关于董事与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公

司 9 名董事,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结构合理,董事资料真实、完整,

董事人选事前均获得有关组织和本人的同意,并有书面承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

略、审计、提名与薪酬三个专门委员会,涉及专业的事项首先须经过专门委员会通

过然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以利于独立董事更好地发挥作用。

   关于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成员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监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独立有效地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

公司财务等;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与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涉及到投资、筹资、担保、关联方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提交董事会决策。

   关于公司利益相关者: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加强

与各方的沟通与交流,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

推动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

   关于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建立了专人负责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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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能及时为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提供服务,接待股东来访和接收投资者的咨询。

    (2)部门设置与职权分配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

制的组织架构,设立了内审部、证券部、营销管理部、市场战略管理部、企业管理

部、人力资源部、采购部、行政部、财务部、研究院、电子政务事业部、政府行业

事业部、公共安全事业部、电子渠道事业部、移动事业部、企业事业部、企业产品

创新中心、医疗大数据事业部、信息技术创新事业部、教育行业事业部、机器视觉

事业部、IT 服务事业部和省外业务拓展事业部。各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牵制,

分工合作,各行其责,形成了有效的分层级管理机制。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制度规范、考核和审计监

管相结合,使公司的经营工作有效的延伸。

    (3)内部审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

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

等。

    公司机构设置了内审部,部门目前有部门负责人 1 人,审计员 3 人。内审部对

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负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根据

《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内审部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包括监督和检查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评价内部控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出完善内部控

制建议;定期与不定期地对财务、内部控制、重大项目及其他业务进行审计和例行

检查,控制和防范风险。内审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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