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汤胜河)
本人作为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
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以现场方式参加了 1 次会议,
以通讯方式参加了 5 次会议,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在会议召开之前,
本人详细阅读会议材料,对公司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对
每一项议案是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议案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情形等进行认真审议,并主动与管理层沟通,获取作出准确决策所需要的信
息,独立、客观、审慎地作出判断,在此基础上行使自己的表决权。在会议召开
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2020 年度本人对所召开的 6 次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都进行了审议并投了赞成
票,没有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2020 年,公司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列席了会议。
本人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年度内召集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同时,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审议事项发表了相关
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未对 2020 年度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具体发表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10)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
1
第十一次会议 见;
(11)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1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14)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的独
立意见;
(15)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独立意见;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
意见;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第二届董事会
2 的独立意见;
第十三次会议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7)关于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第十六次会议
三、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
行了现场检查,重点了解跟进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项目进展情
况、研发项目流程化管理和预算管理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
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能
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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