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通科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1]A0231 号

致: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从

业办法》”)及贵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所指派律

师出席贵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的真实性、合

法性进行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

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

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根据《证券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从业办法》的

相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

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1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

会 召 集 。 贵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

了《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站公开发布了《东莞市鼎

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该等

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网络投票的时间及具体操作流

程,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办法、联系地址、联系人等事项,同时列明了本次

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对有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1年5月12日在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7

号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王成

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0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

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股东的签名、授权委托书、相关股东身份证明文

件、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

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13人,代表股份61,382,929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的

72.0964%。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有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已由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审议及表决的事项为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

全部议案。本次会议经审议,依照《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表决程序,表决通过了

如下议案:

  1.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377,1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

反对5,7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377,1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

                  3

反对5,7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377,1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

反对5,7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377,1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

反对5,7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377,1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

反对5,7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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